hanhan300 发表于 2012-7-21 02:34:49

很好很强大,不知道在广东这边怎么样啊哈哈~

hanhan300 发表于 2012-7-21 02:36:45

惰惰 发表于 2012-7-6 03:43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其实很多人都想不明白这个道理。

公司产权什么产权都无所谓,房子你住着,车子你开着,说不定车子的开 ...

DD这话棒棒的~~

mn2b 发表于 2012-7-23 19:47:48

too good to be true,第一次看到,感觉好像传销,说实话,这些条件也打动了我,但是请问,楼主可以给出更多的关于你们个人,公司的相关信息吗?传销,这个东西不好玩,咱也玩不起啊。

qs5233 发表于 2012-7-25 20:32:39

mn2b这位小兄弟的说法就有点让我很无奈了。。。传销和affiliate marketing都扯为一谈了,感谢大家的支持和踊跃的报名者,我们经过第一轮的细细筛选,已经将第二轮的问卷发还给第一轮通过的朋友,最快到本月月底,我们将会一一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朋友,这次因为名额有限,无法满足所有朋友的需求,在此说声对不起了,我们也会随时向论坛汇报我们这段时间内所作出的成绩,也恳请收到我们问卷的朋友迅速将问卷填回到我们邮箱,谢谢

pdsagl 发表于 2012-7-25 22:27:05

条件诱惑,可惜已经被套牢,哎哎哎

12寸黑白大彩电 发表于 2012-7-28 22:03:27


这个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

hhlx160 发表于 2012-7-29 00:31:37

我也想来不知道要不要我,我是感觉自己可以来试试的,不过剑身好像跟我有点矛盾,会影响吗

somin 发表于 2012-7-30 17:25:44

pank307 发表于 2012-7-31 19:20:26

咋还没有动静啊???现在进展到那儿了啊

harveykung 发表于 2012-10-31 23:27:20

可惜我错过了这个机会了啊,呵呵,早点看到就好了

zxkevin1989 发表于 2012-12-29 19:29:10

有句话这样说:
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,
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,
阅人无数不如高人指路。
真希望能有下次机会。

zhangalai 发表于 2012-12-29 22:46:43

楼主牛人,佩服。

mycheer 发表于 2013-4-23 09:51:54

能达到第二个条件的人 就打倒一片了!

kaonju110 发表于 2013-4-23 16:08:15

太猛了
呵呵,我够条件,英语什么的也行
可惜有点远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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