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gold 发表于 2012-3-19 17:23 http://www.5798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原来E金还有这样的经历! 原来是非法行为 见识了:lol 给LZ义务普下法吧,别股神没当上,先当上法盲了:lol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,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业务,扰乱市场秩序,构成非法经营罪,按情节严重程度量刑,一般3至15年。 楼主这种货色怎么还在这招摇撞骗,像你这样都能是股神,估计前段时间70%的股民都可以当股神了 不知道楼主整天这样做的目的何在?搞赚客的大家挣点钱也都不容易,就别让大伙挣的钱都赔到股市里去了。
真诚奉劝大家远离中国股市。 风是不是因为风的风
雨是不是因为雨的雨 :lol 不知道举报有奖吗? 哈哈哈,股票这个东西怎么说呢,没有把握的,我做了这么久毫不照样是亏,但是aiqing也是个牛的哥们 回复 16# egold
e金的很有道理,的确是这样的我超过这么多年来,从来没战胜过自己的贪婪,最后都是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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